江西災害補助金一卡通發放
  □李宗華
  近日,《江西省實施〈自然災害救助條例〉辦法》公佈,從8月1日起施行。辦法規定,要建立救災資金快速下撥機制和救災物資緊急採購機制,各項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應當通過“一卡通”形式發放到受災人員手中。
  據瞭解,江西省自然災害多發、頻發,是全國受自然災害影響較為嚴重的省份之一。近5年來,江西省共下撥中央和省級自然災害救助資金28.5億元,平均每年救助受災群眾300萬人次。對於救災經費來源,辦法規定,江西省減災委員會為省人民政府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綜合協調機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有關部門災情預測和上年度實際支出等因素,在財政預算中合理安排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和救助工作經費。
  自然災害救助項目包括災害應急救助、過渡性生活救助、因災毀損居民住房恢復重建、旱災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和遇難人員親屬撫慰金等。災區民政部門應當在自然災害發生後及時將救災物資運抵災區一線。政府應當保障過渡性生活救助對象的口糧、飲水、衣被、臨時住所等基本生活需求。應急救助階段結束後,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開始之前,受災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對基本生活依然存在困難的受災人員給予一定時期的過渡性生活救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辦法同時規定,應逐步建立政策性農村居民住房保險制度,鼓勵、引導自然災害多發、易發地區農村居民自願參保,人民政府給予一定補助。相關保險公司應當規範承保理賠工作流程,提升服務質量,確保受災人員及時獲得理賠。
  太原新規探父母停車費減免
  □新華社記者劉懷丕
  山西省太原市近日出台物業服務與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自7月起,物業配套的停車場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子女探望父母、父母看望子女前3小時的車輛不得收費。
  辦法規定,出於人性化考慮,為業主提供搬家服務的車輛,物業不能收費。對於子女探望父母或父母看望子女而停放的車輛,前3小時為免費時段,3小時後按每半小時每車1元收費,24小時為一個計費周期,最高指導價為10元,下浮不限。物業服務區域內配套停車場(位)車輛停放收費標準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物業主管部門制定。改變公共部位用途用於停放車輛的,由業主大會決定,其收費標準參照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收入除補償車輛停放服務費外,其餘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物業公司若要收取露天車位的租賃費,業主共有部位的車位租賃費歸全體業主所有,其用途由業主大會決定。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車庫、車位應優先滿足業主、物業使用人停車需要,業主、物業使用人要求承租車庫的,建設單位不得以只售不租為由拒絕。
  小區公共照明等公共設施設備運行等方面收取的公共損耗費用納入物業綜合服務費一併收取,不再另行收取,實行物業服務收費“一費制”。物業服務企業採用IC卡管理的,不得收取工本費、押金。由於業主的原因造成IC卡丟失、損壞需要補辦的,可按照有關規定收取補卡費。IC卡補卡費最高每卡10元;實際工本費超出每卡10元的,報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物業服務企業在收取物業服務費過程中嚴禁將物業費與代收的水費、電費等費用捆綁收取、價外加價。裝修期,物業服務企業以收取押金作為管理手段的,押金最高不得超過每戶3000元。
  (原標題:江西災害補助金一卡通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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